舆情 > 司法事件 > 正文

广东信宜女子妨害防疫人员执行公务被判拘役四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20-03-24 10:59:00
23日下午,广东信宜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邓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中新网茂名3月23日电 (梁盛 黎昭映)23日下午,广东信宜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邓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3月10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邓某与朋友喝酒后,在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前往已被设为信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的某宾馆要求住宿。在场值班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告知邓某,该宾馆已被设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点暂不对外营业,当执勤辅警杜某要求核查邓某的身份时,邓某拒绝配合,对杜某进行辱骂,并上前扯掉杜某佩戴的口罩,抓伤杜某面部、咬伤杜某左臂,对杜某吐口水。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邓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以暴力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一人受伤,被告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邓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