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公斤“毒狗肉”被端上餐桌 3名被告人被判支付赔偿金19万
毒杀、贩卖入市场、制成熟食……在王某芹、蔡某某、唐某兵、谷某富等多人形成的毒狗“黑色产业链”下,1500余公斤毒狗肉被端上餐桌。10月15日,常州武进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王某芹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老手”疯狂作案,毒杀数百条狗
2020年5月,刚出狱的王某芹打了几天散工,就觉得既辛苦来钱又慢,便又想到了入狱前的“轻松活计”——毒狗。从2018年起,他就干起了这个行当,上哪买“药”、哪里有收购渠道,他都门清,并且已两次被判刑。可是,这种“一本万利”的营生吸引着他一次又一次重操旧业。
购齐了弩针、毒鼠药,王某芹驾车在金坛、宜兴等地不停转悠,寻找目标。发现无主狗后,他就使用弓弩和毒镖将其射杀带走,有时也会用肉骨头拌上毒药制成毒饵,引诱狗食用,待狗被毒死后运走。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抽样检验证实,王某芹等人使用的毒针、毒饵以及被毒杀的狗体内,都含有琥珀胆碱、氰化物成分。这两种物质均有剧毒,且对人体同样有毒效,其中氰化物只需几微克就能让一个成年人在几秒钟内停止呼吸。
毒杀贩卖餐饮,形成“黑色产业链”
据王某芹交代,他的货有专人收取,此人姓蔡,住在牛塘。蔡某某门路广,通常以每斤6—7元的价格收狗,再加价卖给下家。
案发后,警方从蔡某某的暂住地扣押了作案所用的弓弩、毒针、毒药以及尚未销售的死狗11只,共122.6公斤。蔡某某交代,他不仅做“倒手”狗肉的生意,同时也在暂住地周边毒狗,再将这些死狗以9.5元一斤的价格,转卖给二道贩子唐某兵、谷某富,对方再以12.5元一斤的价格卖到大排档、饭店、肉摊等。
夏某某在牛塘经营一家土菜馆,所需的狗肉有一部分就是从这些毒狗的人手里购买的。他说,正常死亡的狗,肉呈鲜红色,而收来的这些死狗,肉呈紫红色,因此,他自己从来不吃,处理的时候也格外小心:“内脏是肯定不能吃的,狗肉也要在水里多泡泡。”
经审查,自2020年11月至案发,王某芹、蔡某某、唐某兵、谷某富4人通过使用含有琥珀胆碱的弩针、含有氰化物的毒饵毒杀狗并贩卖,共计卖出狗肉1500余公斤。
3名被告人被公益索赔19万元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建立了‘偷、收、卖’的毒狗犯罪链条,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遇到有损害众多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时候,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在这起案件中,没有特定的被伤害的主体,但是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和食用了有毒的狗肉制品,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消费者站出来起诉被告人,因此,检察机关就承担了起诉人的角色,其目的就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0月15日,武进区检察院对王某芹、蔡某某、唐某兵、谷某富4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处4人在各自侵权范围内支付毒狗肉销售金额10倍的赔偿金,共计19万元。最终,法院判处4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夏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未被起诉。
检察官提醒,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其中,犬类因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为人类看家护院、狩猎放牧,现在则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关系密切,未被列入该《目录》。目前,所有流通到市场上的食用狗肉,均未通过合法的检疫检验手续。
夏丹 金丽娜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