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月9日电(记者范昊天)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获悉:2022年,长江经济带11省份运输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共78万余艘次、871万余小时、7491万余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57%、57%、14%,均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按照长江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要求,长航局协调长江经济带11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改造升级,不断降低岸电使用成本,切实强化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监督检查、宣传引导。
据介绍,长航局会同沿江省份交通管理部门,已累计完成1万余艘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标准化改造。2023年,交通运输部门计划完成长江经济带海进江船、多用途船等受电设施改造,推广智慧岸电建设应用,进一步提高长江干线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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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获悉:2022年,长江经济带11省份运输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共78万余艘次、871万余小时、7491万余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57%、57%、14%,均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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