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界灌溉遗产污染15年未果 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水环境治理
2024-08-20 10:42: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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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今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四川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入选典型案例。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辐射成都平原核心区52万亩,其干渠总长98.73公里,65条支渠总长363公里,跨成都、眉山2市4县区。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与眉山市彭山区交界处。自2008年以来,通济堰上游沿渠养殖污染、固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致使该水域断面水质长期为Ⅳ类,有时为劣Ⅴ类,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辖区内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及属地政府负有相应监督管理职责,但并未依法全面履职,导致上述问题长达15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7月28日,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将线索移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后认为,通济堰水体污染问题涉及成都、眉山两市不同行政机关,问题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成都、眉山两市河长办、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分别督办,未见成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2日以专案立案,抽调省、市、县(区)6个办案单位近20名干警组成专案组,统筹推进专案办理。

2023年7月21日,专案组在通济堰干渠(虞石桥电站段)开展调查取证,进行水质取样。最高检供图

在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支持下,专案组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以及无人机拍摄、快速检测等方式调查固定证据,先后勘查现场98次,查明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以及干支渠水环境主要问题有养殖污染、生活固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污水直排等问题,导致通济堰水体污染严重,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统筹成都市新津区和眉山市彭山区、东坡区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8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在检察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同推动下,通济堰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通过专案办理,相关部门累计投入1500万元,修复破损污水管网30余公里,清理打捞渠面漂浮物1120余吨,对通济堰东干渠清淤102.9吨,设置微型水质监测站33个,建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点35个。

2023年10月至11月,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及同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河长制办公室六次现场回访,确认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水环境已有效改善,断面水质Ⅲ类以上。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济堰是都江堰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通济堰长达15年的跨区域水体污染问题,省级检察院注重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积极作用,取得积极成效。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同调查取证,厘清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职责,加强与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水环境治理合力,共同推动通济堰全流域综合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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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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