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欧阳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要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有利于银团成团。
从二级市场转让看,《办法》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整体按比例拆分的形式进行部分转让,能够进一步活跃银团贷款二级市场,释放沉淀的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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