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严禁接直接测查幼儿能力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实施中应充分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以免引发强化训练的非科学做法,加剧家长和社会焦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精神,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推动各地健全科学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评估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强调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评估方式,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
《评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评估标准,支持开展评估研究,确保评估有效实施。要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与其它相关评估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
此外,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答记者问中,有记者提问,请问实施《评估指南》应注意哪些问题?
负责人表示,幼儿园保育教育与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的系统学业学习有本质上的不同,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应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学龄前儿童的学习以直接经验为主,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学习。因此,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调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和成长规律,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有针对性地创设环境和条件,支持和引导每个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不做专门的幼儿发展结果评估,在实施中应充分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特殊性,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以免引发强化训练的非科学做法,加剧家长和社会焦虑。
二是处理好与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关系。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保教质量评估,应注意做好区分定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作为单纯的外部评估,主要是针对薄弱幼儿园,解决规范问题,侧重于基本办园条件和办园行为。
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主要解决质量提升问题。在实施中应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效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