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 > 医疗教育 > 正文

线上助考产业链:300元包过,可共享屏幕答题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21-11-09 05:54:00
秋招已至,互联网大厂、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纷纷开启。一时间“笔试包过”“助考”的宣传在各个平台上“冒头”。而一波又一波心怀侥幸试水的考生,其实已经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社会37度】

编者按:

这里的文字没有浮华,没有空谈,没有“标题党”。信息轰炸的网络时代,我们只希望安静记录身边的故事,关注冷暖人生,带你触摸社会的体温。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7日电(任靖)秋招已至,互联网大厂、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纷纷开启。一时间“笔试包过”“助考”的宣传在各个平台上“冒头”。而一波又一波心怀侥幸试水的考生,其实已经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资料图:大学生招聘会。泱波 摄

300元包过线上笔试

秋招来临,不少人踏上了求职之路。一般情况下,求职者需要经过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考察,才能拿到最终的offer。而笔试分数在整场考试中一般占比50%-60%,至关重要。如何在笔试中拿到高分也成为不少求职者的心头大事。

而当前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不少企事业单位的笔试被挪到了线上,但监考人员的不在场也为想要作弊的考生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少商家瞄准了这一“契机”,把线上“助考”当成了一门生意。

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笔试包过”“考试助考”,可以发现大量相关广告,声称可以为考生提供助考服务。

助考机构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的广告

在一位商家口中,助考服务是“车”,考生获取助考服务被称为“上车”。商家表示,机构的“车”很多,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笔试、期末考试、雅思托福考试,并保证正确率在70%-85%之间。

“负责帮忙答题的老师包括教辅机构的知名老师以及各大海内外高校的研究生,”工作人员讲起师资配置略有些骄傲,“我们这最差的也是985。”但在问及能否提供助考老师的专业证明时,工作人员表示涉及老师的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助考商家发布的助考师资宣传。

而根据考试的形式和难易程度不等,考生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在300元到20000元不等,交钱后的考生会被拉入考试群,在考试过程中坐等答案。在问及“上车”的考生多不多时,工作人员表示不少,“毕竟别人都在安排,你不安排你就卷死了。”

考生都参加助考班,答案雷同怎么办?对此,商家提供了一个更高阶的作弊方式——远程共享屏幕,考生只需要坐在屏幕前等待考试完成就可以了。

考前可透题 考中等答案

其实,共享屏幕只是多种线上助考形式之一。常见的助考分为两大类,一种是考前透题。卖家承诺,能在考试前两到三个小时提供考试题目供考生备考。

另一种是考中助考,即助考老师也参加笔试,与考生同步答题,然后将答案传给考生。考中助考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多人“大巴车”,一类是“私人包车”。

“大巴车”是由付款后的考生组成的集体大群,“老师”的答案由全群共享。“大巴车”的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一般在300-600之间。但是部分商家会根据老师的专业程度和做题的正确率定价,保证80%以上正确率的“车票”价格高达两千。

助考商家提供的答案传播样式。

而“私人包车”就是前面提到的共享屏幕,机构通过远程共享屏幕的方式派专人帮助考生作答,考生全程只需保证自己出现在摄像头里即可。当然这样的价格更贵,一般在1000-2000元之间。

但据参加过多次线上考试的赵静同学介绍,线上考试一般会监控后台是否有屏幕共享软件在运行,同时,有的考试还会设置双机位,保证对考生实现360度监控。

对此,商家表示,后台监控的权限可以破解,“很多银行考试我们都远程操作过,这点你不用担心。”而对于双机位监考,商家会提供躲避监控的方法。

一位助考商家发布的朋友圈广告。

商家、考生、平台都得担责

然而,作弊的结果不只指向通过笔试,更可能将考生带至违法的边缘。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表示,在企业招聘考试中作弊、组织作弊扰乱了企业正常招聘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依据内部规定可以给作弊或者组织作弊者一定惩罚,比如采取永不录用等惩罚措施。

“而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对于作弊的处罚则更加严格。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作弊、组织作弊属于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那些侥幸通过作弊手段进入面试乃至成功入职的考生,也并非能将作弊行为彻底翻篇。杨晨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通过作弊的行为入职,员工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传播这些信息的平台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杨晨指出,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通过发布助考、“笔试包过”等信息,企图非法获取参考人员财物,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罪。明知对方企图实施诈骗,仍然为对方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助考、“笔试包过”等信息,则信息发布者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标签:

责任编辑:尤颖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