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丁蔚文
有媒体不久前报道称,在扬中雷公岛水域发现“中华鲟”。长江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水生生物,濒临灭绝,所以这个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专家通过形态特征等认定,这条近1米长、重12.7斤的水生生物不是中华鲟,而是西伯利亚鲟与施氏鲟杂交鲟,也被称为西杂。
出现在雷公岛水域的这条杂交鲟鱼,系被途经船舶螺旋桨击中,受伤严重。当地公安、渔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条鱼“尾部有大面积伤痕,下腹有洞形创口,发现时还在流血。它的致命伤在头部,头骨部分碎裂”。经救治无效,11月28日伤重死亡。
“这是西伯利亚鲟与施氏鲟杂交鲟,就是西杂,而不是中华鲟。”根据鲟鱼形态特征,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鲟鱼专家组唯一中国成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研究员、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发起人危起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判断。“你看鱼头特别尖锐,触须长和粗大。西杂是目前国内养殖比较多的品种。”危起伟估计,这条杂交鲟4—5龄,应该是养殖逃逸的杂交鲟,但不是2016年湖北清江逃逸的杂交鲟,也不是该批逃逸的杂交鲟和中华鲟在长江的杂交种。
扬中市将相关资料上报省农业农村厅,专家鉴定结果几乎同时出炉——这条鱼不是中华鲟。
实际上,类似的“怪鱼”曾多次被误认作中华鲟。
2016年7月,湖北清江溃坝,万吨杂交鲟逃逸到长江。长江原有的“土著鲟鱼”有白鲟、中华鲟和达氏鲟3种,而逃逸的“外来鲟鱼”包括匙吻鲟、俄罗斯鲟、西伯利亚鲟、施氏鲟、达乌尔鳇以及杂交鲟(大杂、西杂)等。当时,长江办发出对杂交鲟的紧急“通缉令”。江苏省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沿江各地加强对长江沿岸巡查,对沿江渔民捕获的“怪鱼”做及时鉴定,沿江各地渔政部门也对养殖逃逸的杂交鲟鱼进行了回收。
当年,泰兴渔民周小山捕了一条“怪鱼”也曾被误认作中华鲟,经专家鉴定,这是从湖北清江逃逸的杂交鲟。本报记者在《泰兴渔民捕到“水中大熊猫”?专家:是杂交鲟应处死》报道中报道了这件事。
“杂交鲟是外来物种,尽管不像鳄雀鳝对其他水生生物伤害那么严重,但对长江土著水生生物的影响也很大,全省各个养殖单位要做好管控,不能让杂交鲟逃逸到资源水体中。”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危起伟表示,杂交鲟进入长江会与中华鲟等“土著鱼类”争夺生存空间,大量挤占“土著鱼类”在生态环境中的位置,使濒临灭绝的中华鲟数量进一步下降。而且,杂交鲟可能与中华鲟进行交配,大大破坏中华鲟种质纯度,造成“基因污染”。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有抢救保护濒危水生生物物种意识,值得肯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要有积极性和敏感度,如果不确定情况,也可以先保护起来,经鉴定后再作适当处理。雷公岛这条鱼的救治过程,体现了人们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在增强。”
记者了解到,曾经广泛分布的中华鲟如今仅存于长江近海区,生存现状不容乐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每年进入长江中的中华鲟超过5000尾,2005年前后只剩50尾。近几年,长江流域中华鲟数量在20尾以下,分布范围不断缩小,2017年至今,5年没有自然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