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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放“新规”后首张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2022-03-03 14:0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昨起正式施行。昨天上午9时10分,在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苏州欧纳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了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营业执照,这也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苏州市发放的首张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昨起正式施行。昨天上午9时10分,在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苏州欧纳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了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营业执照,这也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苏州市发放的首张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解决了原来立法比较分散、制度规则不统一、内容相对滞后的问题,同时新增了简易注销、歇业制度等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成果,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条例实施后,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5部法规同时废止,各类市场主体统一适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事项更统一、登记规范更简便、登记责任更明确。

“与以往不同的是,经营期限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增加了受益人备案,设立了歇业制度,明确了简易注销流程。”该负责人介绍,要求登记机关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同时也明确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相关人员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等等。新版本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已在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更多新条例的内容、办理要求等可详细咨询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场准入相关服务窗口。记者 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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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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