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以查促管 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1年以来,镇江市纪委监委从农村“三资”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基层群众诉求,开展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持续推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巡察破题 深入调研摸排
专项整治的开展,要从扬中市查处的一起村主任优亲厚友的违纪案说起。
2020年底,扬中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时发现,兴华村原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某在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疑似存在优亲厚友等问题。经调查,查清了朱某收受承租户礼品礼金,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将村标准化厂房租赁给企业,且近十年间从未上调租金,造成村集体收益受损的违纪事实。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朱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坚持从个案剖析向共性问题挖掘,镇江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发现在村集体资产租赁领域普遍存在租金明显偏低、租期明显偏长、租金长年欠缴、违规减免租金等问题,严重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亟须整治。
专项治理 持续正风肃纪
围绕前期发现的问题,2021年5月,镇江市纪委监委确定开展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规范管理专项整治。
整治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机制。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开展比对核查,深挖背后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问题线索。在开展监督执纪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一线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
截至2021年12月底,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领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对外通报曝光2批6起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 构建长效机制
市纪委监委与市农业农村部门全程协调配合,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镇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工作细则和制度规定,围绕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应用、提高产权交易效率和透明度等,进一步明晰产权主体、规范交易行为,全面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针对巡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在村集体‘三资’监管和议事决策等方面的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我们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回头看,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镇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张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