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记者10日从市交通部门获悉,《常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首次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市级奖补政策。
此次出台的《方案》有效完善管养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水平,服务“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为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交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助力。
据悉,《方案》提出了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强市级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责任,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二是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补助农路管养资金2000万元/年,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市财政统筹保障;要求自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加强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完善技术指导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到2022年,我市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科学安排实施养护工程,确保县道、乡村道好路率(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分别不低于95%、90%,农村公路桥梁(三类及以上)占比98%以上。其中,结合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和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市的县道、乡村道好路率、农村公路桥梁(三类及以上)占比均高于《江苏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黄洁璐 常交轩 徐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