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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清理计生法规文件:已修改42件废止428件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2021-12-22 05:54:00
“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其中以书面寄送形式提出的1274件,通过在线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出的5065件。”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21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其中以书面寄送形式提出的1274件,通过在线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出的5065件。”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全国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连续第五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披露了这一组数据。

报告显示,6339件审查建议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有5741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60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的5596件;针对司法解释的85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审查建议逐一进行研究,同有关方面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规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

沈春耀表示,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认真接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并及时反馈,已经成为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一年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保障重要法律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并有重点的开展了专项审查。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决策部署,确保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确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废止计划生育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学、入户、入职等相挂钩的有关规定。

报告披露,经过这次专项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632件,其中行政法规3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3件、地方性法规57件;自治条例35件、单行条例11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44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437件。目前有关方面已修改42件、废止428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建议,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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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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