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走私冻肉411吨,被判刑责并承担处置成本103万元
2022-06-06 09:46: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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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引导广大公众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当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8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2020年5月,王某等7人走私进口15个集装箱共计411余吨的肉类冻品,被海上执法机关查获。相关的肉类冻品系我国禁止输入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置的费用共计103万余元。王某等7人的行为因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判处了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认为,肉类冻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避免腐烂后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传播,遂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王某等7人连带承担涉案冻品的无害化处置费用103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走私冻肉图片。上海高院提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王某等7人非法走私进口的肉类冻品,若处置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具有损害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故判决王某等7人连带赔偿冻品处置费用103万余元,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上海高院认为,非法走私的肉类冻品,未经相关部门检疫检验,存在安全风险。这些冻品不仅危害我国的食品安全,如果处置不当,还容易造成冻品中携带的病毒、病菌、寄生虫等外来病菌的传播,可能造成非洲猪瘟等疫情的发生及蔓延,随意处置也可能会造成土壤、地表水、大气等环境污染,具有损害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故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切实维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过去高额的无害化处置费用往往由政府承担,形成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对生态环境污染破坏者无法形成有力威慑。

在本案中,相关肉类冻品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重大风险,系由王某等7人非法走私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因果关系明确,该7人应当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担责,因此法院判决其连带承担103万余元无害化处置费用。本案的处理明确了无害化处置费用应当由环境侵权人承担的规则。

近年来,上海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新发展,切实以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2020年至2021年,上海法院共受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5件,审结144件。

数据显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所受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0年比2019年同比增长195%,2021年比2020年同比增长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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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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